芒市养犬严格管理区及举报电话
根据芒政告〔2025〕2号关于实行养犬分区管理的通告:
一、区域范围
养犬管理分为严格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其中:严格管理区为芒市建成区,东至环城东路、傣族古镇、芒晃村一线,南至孔雀湖、军分区一线,西至金孔雀大街、板过河湿地公园一线,北至杭瑞高速北入城口与320国道交叉口一线;一般管理区为严格管理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二、举报电话
110(市公安局)、3029311(市综合执法局)、2123117(市农业农村局)、2121960(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瑞丽养犬严格管理区及举报电话
根据瑞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瑞政规〔2025〕1号):
一、严格管理区
根据《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严格管理区是指县(市)城市建成区。具体范围为北至瑞丽市帕色村;西至瑞丽市雅居乐;南至姐告全境,东至景城高尔夫别墅区外围。在此区域内,实行养犬登记制度,禁止饲养烈性犬、大型犬33种。
二、举报电话
瑞丽市公安局举报投诉电话:0692-110;
瑞丽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举报投诉电话:0692-4112319;
瑞丽市农业农村局举报投诉电话:0692-3066110。
陇川养犬严格管理区及举报电话
根据陇川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养犬管理的公告:
一、严管区范围
本县养犬严格管理区域为章凤镇老街子社区、章凤村、新城社区、芒弄村,全县其他区域为一般养犬管理区。
二、举报投诉渠道
(一)电话举报投诉
陇川县公安局:110;陇川县农业农村局:0692-7106107;陇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0692-3024397;陇川县养犬办:0692-7175167。
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二)现场举报投诉
根据举报内容分别前往陇川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陇川县卫国北路与同心路交叉口公安局办公楼5楼)、陇川县农业农村局(陇川县章凤镇三象北路108号)、陇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陇川县园林路4号)进行现场举报投诉,办公时间与电话举报投诉工作时间一致。
盈江养犬严格管理区及举报电话
根据盈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分养犬管理区域的通告:
一、养犬严格管理区域范围
盈江县养犬严格管理区域范围总面积20.14平方公里,包含:东至岗勐新村(含山水湾),西至仕明工业园区界线,南至环城西路,北至农场四队。详见盈江县养犬管理区划图。
二、举报电话
1.涉犬警情举报投诉受理单位:盈江县公安局,举报投诉电话:0692-110;
2.未定期进行狂犬疫苗免疫举报投诉受理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举报投诉电话:0692-8180259;
3.流浪犬收容举报投诉受理单位:盈江县综合执法局,举报投诉电话:0692-8181315。
梁河养犬严格管理区及举报电话
根据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分养犬管理区域的通告:
一、养犬严格管理区域范围
包含遮岛镇振兴社区、勐底社区、南甸社区、团结社区,东至曩滚河、工业园,西至高速路连接线、梁河县第一中学,南至蕨叶坝山,北至滨河路,详见梁河县养犬管理区划图。
二、举报电话
梁河县公安局:110;
梁河县农业农村局:0692-6161337;
梁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692-6161445。
举报投诉受理范围
根据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养犬管理条例第四之规定:
第四条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养犬管理工作纳入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建立养犬管理协调工作机制,养犬管理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养犬登记,发放犬牌,依法查处无证养犬等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和养犬引发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犬只留检收容场所的建设、管理,依法查处饲养犬只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及时捕捉和处置流浪犬等工作。
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犬只诊疗、防疫的监督管理,指导并监督感染狂犬病病毒犬、病死犬只的无害化处理,依法查处违反犬只防疫规定行为等工作。
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财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养犬管理有关工作。
文章来源:德宏政务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