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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补充登记公告

2018/10/25 1.1w 阅读 91 点赞

尊敬的普查对象:

您好!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要求,全州正在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现将有关补充登记事项公告如下:

单位清查的对象,是在我州行政辖区内从事经济社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

当前,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正处于单位清查的关键阶段,各县(市)、各乡(镇)、街道和社区普查员已经在辖区内进行了“地毯式”入户清查。因单位(公司)搬迁、更换经营地、没有开展实际经营、联系电话变更等原因,部分单位(个体户)还未进行清查登记。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要求,请尚未进行清查登记的普查对象,携带营业执照在2018年10月29日前,到所在地县(市)就近的乡(镇)街道、社区进行清查表填报。对逾期未清查登记的, 将依据《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纳入统计信用异常企业名单。对拒绝或者妨碍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开展调查,对提供虚假或者不完整经济普查资料,对未按时提供与经济普查有关资料经催报后仍未提供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相应条款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并实施联合惩戒。

特此公告

                                德宏州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5日

          德宏州及县(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 

德宏州

2121941

芒市

2121563

瑞丽市

6666078

陇川县

3024141

盈江县

8929125、8929126

梁河县

6161355


文章来源:州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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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