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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数字德宏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9/04/29 1.5w 阅读 330 点赞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和云南省建设“数字云南”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数字德宏”建设,州人民政府决定成立 “数字德宏”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州长

副 组长:马云峰州委常委、州政府常务副州长
张辉州委常委、州政府副州长
杨世庄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李正环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王宇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李朝伟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李康平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州人民政府秘书长


成员:余忠生州法院院长

王向红州检察院检察长

刘桢梅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杨 灵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姚丽萍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州信访局局长

何胜富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谢金翔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帕安仁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尚正宠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江怀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梅鲜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熊艳州委网信办主任

杨怡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范赞云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谭琪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李宗明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品春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二喊过州数字经济发展中心主任

寸待纯州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李兵州卫生健康委主任

李君川州教育体育局局长

段生平州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田晓州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罗祥荣州民政局局长

吕泽霆州司法局局长

孔亮州财政局局长

李漾湖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董自明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孙孔龙州生态环境局局长

张芝能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梅学能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闫信淮州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兴庄州水利局局长

李春涛州商务局局长

杨晓梅州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罗建明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黄国荣州应急管理局局长

杨善武州审计局局长

李其贵州政府外事办主任

尹丽莉州政府研究室主任

马向红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郗育铎州广播电视局局长

杨正华州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毛竹州统计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陈力州扶贫办主任

杨荣该州医疗保障局局长

刘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尹银胜州侨办主任

马剑州投资促进局局长

何立洪州搬迁安置办公室主任

徐翔州税务局局长

 帕安胜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王涛国家统计局德宏调查队副队长(主持工作)

周巍德宏宏康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罗本祥中国人民银行德宏州中心支行行长

毛晓芒市人民政府市长

谢大鹏瑞丽市人民政府市长

郑洪云陇川县人民政府县长

岩补盈江县人民政府县长

龚翠莲梁河县人民政府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数字经济发展中心,主任由州数字经济发展中心主任李二喊过兼任,负责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二、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全面统筹、协调、组织、指导、考核“数字德宏”建设推进的整体工作,审议总体规划和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研究确定“数字德宏”建设指导方针、管理体制改革、运行模式、平台建设等重大事项,协调解决“数字德宏”建设重大问题。

(二)州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职责

承担推进领导小组“数字德宏”建设日常工作。负责“数字德宏”顶层系统设计;研究制定“数字德宏”建设总体规划、支持政策等;组织推进“数字德宏”建设各项任务分解落实。督促检查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完成情况;研究建立“数字德宏”建设评估考核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完成州委、州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具体职责以“三定”方案为准。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机制。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重大问题,决定重大事项,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州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做好统筹调度、研究细化、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协调解决问题,跟踪了解工作进展情况。

(二)专家调研走访机制。州数字经济发展中心邀请省内外有关专家,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在“数字德宏”建设方面的咨询和技术指导作用。

(三)联络沟通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明确1位分管负责人,负责日常工作对接,信息报送、落实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按月报送工作进度,州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将按季度通报“数字德宏”建设的有关工作进展情况。

(四)分级负责机制。州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各县市人民政府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加强工作衔接,紧密结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数字德宏”各项工作任务的推进,及时成立本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数字化建设有关工作。

(五)督查考核机制。由数字经济发展中心牵头,每年组织开展考核,并提出考核奖惩建议报领导小组审定。州政府督查室会同州数字发展中心定期对各县人民政府和州直有关部门、单位对推进“数字德宏”工作进行督查,及时跟踪问效。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州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备案,不再另行发文。原德宏州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德政办函〔2018〕68号)工作职能划入“数字德宏”领导小组,原小组自行撤销。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