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州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的通知》(云政教督办〔2024〕7号)精神,德宏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各县市人民政府及州政府教育督导办、州教育体育局等部门围绕政府履行教育职责6项评价内容、24项评价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评。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德宏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履行教育职责,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强化教育投入保障,全力推进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截至2023年底,德宏州有各级各类学校564所,学生278115人,教职工18721人,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93.87%、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97.52%、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2.33%。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
1.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五级书记抓教育、党政同责办教育深入落实。州委、州政府召开教育发展大会,印发《德宏州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全面推行州、县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学校和教师工作制度。学校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全州139所中小学校全面完成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改革,中小学党建统领、党政“相加”“相融”体系全面建立;全州155所民办学校(培训机构)党建工作实现全覆盖。清廉学校建设深入推进。印发《德宏州教育体育局党组 德宏州教育工委关于印发深化推进“清廉学校”“清廉体育”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德教体党组〔2023〕29号),聚焦学生“吃”“穿”和教材教辅资料问题,“小切口”推进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2.全面加强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政课作为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积极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成立德宏州大中小幼思政课一体化建设联盟,举办12期“张桂梅思政大讲堂”德宏分课堂,成功举办第一届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研讨会。创建“云岭先锋·育人红烛”省级党建示范校3所,2人被选聘为第二批省级“云岭先锋讲师”。
3.全面筑牢学校意识形态阵地。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意识形态年度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加强对教材的选用、征订和教辅资料使用的监管,及时开展问题书籍专项整治。全年共监测各类网络信息4700条,对18条负面信息进行了核实处置,牢牢把握了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话语权,维护了教育系统安全稳定。
4.全面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坚持五育并举,按照国家规定用好教材、上齐课程、上足课时,推进新高考选课走班、新中考考试组织和招生录取工作平稳落地。规范实施“双减”和“五项管理”,全州216名专兼职督学持续跟踪指导,报送省督导办“双减”案例6份。指导学校通过丰富的文体活动、兴趣培养、课业辅导满足学生的需求,规范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提升了学生整体综合素质。
5.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校16所,坚决抵御宗教渗透、防范校园传教,营造安全稳定的育人环境。瑞丽市在城市中心搭建中小学生才艺“小晒场”,示范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取得良好成效。
(二)落实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6.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着力应对小学入学“小高峰”,新增全州城区小学学位1790个,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大经费保障,2023年全州化解欠拨教育专项资金3.83亿元,瑞丽市完成清欠工作。停工复工的16所学校23个单体已全部完工。推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搭建22个办学联盟体,惠及学生94000人。
7.全力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和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持续落实适龄少年儿童和特殊群体入学政策。2023年,全州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52%,残疾儿童入学率达到97.74%,全州义务教育随迁子女100%在公办学校就读。关心关爱留守儿童,推进建成青少年儿童之家391个,设立州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1个,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5个,累计服务青少年儿童6000多人次。2023年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孤儿、困境儿童等基本生活补助1433.84万元资金。开展学生心理健康“阳光行动”,并将其纳入“四下基层”为民办事解难题重点项目清单,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446人,创建阳光学校129所、阳光班级752个、阳光家庭1223家。
8.深入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累计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46所,组织梁河县17所幼儿园完成国家语用司学前儿童普通话能力监测抽查工作,举办44期边境幸福村国家通用语言推广普及培训,受训少数民族群众2824名。总结推广芒市镇大湾村、梁河县九保阿昌族乡九保村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村建设工作2个典型案例。
9.不断提升教育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能力和水平。2023年按政策和规定安排资金30187.82万元,资助学生26.86万人次,确保不发生返贫辍学。成立德宏州电商行业、餐饮行业等产教融合共同体,为乡村振兴培育农村电商、餐饮人才。健全以企业和输出地需求导向的用工培训机制,4所中职学校继续与上海青浦区开展冠名班订单培养,共完成11班次、367名学生的培养。在高等院校开设傣医药、景颇族传统医学研习培训,开设傣族剪纸、景颇族历史文化研究传习馆,培养乡村工匠。
(三)坚持公平普惠,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不断推进
10.积极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和特殊教育、专门教育发展。大力发展好学前教育,新建、改扩建23个公办幼儿园,新增学位3090个。对47所办园质量好、社会认可度高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奖励。全州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86.95%。认真落实残疾学生“一人一案、分类安置”工作,州特殊教育学校综合楼建设有序推进,瑞丽市特殊教育学校初步完成选址工作。成立德宏州专门学校。
11.切实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和质量。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提档升级,印发《德宏州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德政办发〔2024〕14号)《德宏州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工作措施》(德办通〔2024〕27号),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提升控辍保学质量水平,建立德宏州控辍保学联席会议制度,全面落实“双线四级”联控联保责任体系,全州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工作实现动态清零。开展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用好监测结果,制定问题整改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扎实推进整改。
12.切实推进普通高中普及和多样化发展。印发《德宏州加快普通高中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德办发〔2023〕37号),制定普通高中学校招生指标到校改革方案,确保优质普通高中指标50%定向到初中学校。积极推动县级普通高中学校提质,采取引入州外优质资源、州内优质学校帮扶措施,认真落实省管校用政策,省内高校和州外高中帮扶普通高中5所,州一中帮扶州内普通高中3所。各县级普通高中通过开展特色教育、特长生培养,形成多元化发展态势。
13.不断提升职业教育水平。全面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普职融通、不同层次职业教育有效贯通。芒市职教中心、陇川县职高建设顺利推进,盈江县职高、芒市职教中心分别进入省级“双优学校”“优质专业”建设名单。
14.全力支持高等教育发展。积极支持德宏师专升本,全面促进德宏职业学院实现特色化发展。筹措资金6300万元支持德宏师专提质发展和德宏职业学院建设省级中药学专业,投资1.96亿元推动德宏职业学院实训基地和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实习实验实训中心综合楼建设。
15.有序规范发展民办教育。稳步推进民办幼儿园分类登记及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开展无证民办幼儿园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依法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开展2次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1次联合抽查,全州校外培训全部纳入全国校外培训机构服务平台进行全流程监管。
16.积极推进国防教育、继续教育,深化教育对外交流合作。贯彻落实《中小学国防教育纲要》和《云南省小学、初中学生国防教育实施意见》,创建州级国防示范学校9所。积极发挥区位优势和人文优势,稳妥有序接收境外学生到我州就读。继续做好基础教育教师国际交流工作,派出2名教师赴泰国交流。
(四)坚持统筹推进,教育优先发展得到有效保障
17.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好州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出台成员单位教育职责(暂行)分工方案,以领导小组或秘书组名义发文17份,召开有关协调会3次。州委常委会、州政府常务会和有关专题会32次研究教育工作。
18.贯彻落实好全省教育发展大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发展大会精神,成立德宏州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重点项目库,及时开展工作调度、指导,稳步推进实施三年行动计划。州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厅开展厅州会商,形成了《云南省教育厅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会商专题会议纪要》(第41期)和《德宏州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重要工作督导清单》,并认真贯彻落实。
(五)坚持强基固本,教育民生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19.强化教育经费保障。加大教育投入,全年完成教育固定资产投资9.67亿元,同比增长21.65%,新建校舍面积24.3万平方米。出台《德宏州加强基础教育项目与经费管理实施方案(2022—2024)》(德教体发〔2022〕15号),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和经费管理。2023年,全州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为25.99亿元,较上一年增长1.51%。
20.全力保障教师权益。把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小切口”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惠民行动”,发现并责令整改问题46个。持续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教师交流轮岗349人。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工作,2023年中小学获评正高级教师7人,评定中小学副高级教师693人、一级教师316人。2023年,全州州级及各县市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均高于当地公务员。全面恢复全员培训制度,全州选派骨干教师、校长参加“国培”“省培”5572人次,州级开展能力素质培训11期次,参训教师20724人次,各县市组织各类培训37期次、参训教师41432人次。印发《德宏州2023年进中小学校事项清单》(德教体发〔2023〕10号),严控督检考事项和社会事务进校园,切实减轻教师非教学负担。
21.不断加强教育督导队伍建设。完善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教育督导体系。完成瑞丽市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州级复查、省级评估,督促推进反馈问题整改。认真开展春、秋两季开学综合实地督导检查,组成控辍保学专项督导组开展两轮专项督导。启动全州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综合评价工作,完成3所州级现代教育示范校、6所一级幼儿园实地督导评估认定,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和整改工作持续开展。
22.不断加强教研工作。不断完善州、县、校三级教研网络,将教研工作目标、重心下移学校,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州教科所引进硕士研究生教研员2人,遴选165人为州级兼职教研员。积极推进“互联网+教育”,完成61间初中信息技术教室、88套公办中小学校远程视频互动教学设备、56所学校边境小康村远程教育建设任务,68所普通中学、221所小学、66个教学点所有班级教室教育专网全覆盖,公办幼儿园实现教育专网接入到校。
(六)坚持规范办学,办学质量水平不断提升
23.持续推进依法治校。全州所有中小学校均制定了学校章程并适时修订。全州298所中小学全覆盖配备法治副校长,聘请法治副校长375人。健全评估机制,科学评价学校、校长、教师。落实好教职工代表会议制度和民主决策制度。
24.健全安全工作责任落实体系。成立德宏州校园安全工作管理委员会,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积极联动、家长主动参与的学生安全工作格局。全州100%建立校园安全内控机制,创建州级“平安校园”355所。持续开展预防学生溺水和交通事故专项行动,2022—2023学年,德宏州学生意外死亡事故数下降65.9%、死亡人数下降60.5%。落实《德宏州校园安全防范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德政办函〔2023〕8号),加强防欺凌、防暴、防性侵、防自然灾害等工作,全力提高学生安全宣传教育实效。健全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领导班子陪餐制等制度。
二、存在问题
2023年,德宏州人民政府在教育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标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对标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和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仍然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各类教育发展有差距。学前教育公办占比低,义务教育城镇和城乡差距大,普通高中优质资源少,素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还存在薄弱环节。二是教师队伍建设仍需加强。教师队伍的数量与质量不能充分满足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三是安全防范风险隐患仍然较多。防溺水、防交通事故、控辍保学等压力仍然较大,邻国武装冲突导致部分学校正常教学受到影响。四是保障水平有待提高。部分县市拖欠、延迟拨付教育专项资金的情况仍然存在。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力以赴立德树人,强化教育投入保障,全力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实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五级书记抓教育、党政同责办教育”,把教育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领导体制。全面落实教育系统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确保党的教育方针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到学校工作各个方面。
二是充分激发教育活力。深入落实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聚焦教育的关键环节、重点领域,深化改革,强化保障,配套政策。深化教学管理改革,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的顽瘴痼疾,促进教育“管办评”分离,建立更加科学的教育评价机制。大力推进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深入推进“智慧教育”,推动各类教育上新台阶。
三是加强学校管理。对照标准,严格管理,从学生、学校、教师、教辅人员、一日常规抓起,把严管做在日常、形成常态。深入分析研判学校存在的问题,开展重点整治。
四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选优培强师资力量,建立优秀教师补充机制,推动实施“三名”工程,保障教师待遇,逐步提升教师社会地位,使教师成为全社会尊重的职业。
五是强化控辍保学和校园安全责任落实。按照“双线四级”要求,从严从实构建控辍保学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专项行动。增强对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校园欺凌、防性侵等重要性的认识,把校园安全工作抓实抓细。重视学生心理健康问题,加强心理健康管理。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