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为确保全州火灾形势持续平稳,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管理模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的通知》,德宏州各级消防救援机构按照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与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的方式,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随机从社会单位库和执法人员库中抽取被检查对象与执法检查人员。现将全州2023年6月份消防监督抽查结果及2023年7月份消防监督抽查计划单位公示如下:
扫码查看
德宏州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以上单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具体检查时间由消防救援机构通知。请相关单位提前做好迎检工作,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如在抽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火灾隐患或消防违法行为,消防救援机构将依法予以查处。
未抽中的单位场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云南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组织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切实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德宏州消防救援支队
2023年7月5日
[附件: 2023年6月份“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 抽查结果及2023年7月份抽查计划公示]
文章来源:德宏政务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