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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度德宏州域内补贴性职业培训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的通告

2023/08/01 8.4k 阅读 130 点赞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技能云南”行动的意见》(云政发〔2021〕28号)精神,为贯彻落实好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管理规范化的要求,做好德宏州2023年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提高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经研究,决定遴选一批社会公认度高、社会信誉度好、评价规范、评价质量好的技能人才评价机构,承担2023年度德宏州辖区内补贴性职业培训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一、遴选原则

遴选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提升技能人才评价质量为目标,以落实技能人才评价管理为要求,按照自主报名、资料核查、审核评估等步骤开展遴选。

二、遴选对象

云南省范围内,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并公布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以及具备合法职业技能鉴定资质的职业技能鉴定所。

三、申报条件

(一)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具有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社会认定机构的备案函,职业技能鉴定所具有人社部门核发的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相关证照及函件需在2023年内有效。(二)具有完善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规章制度,有专门负责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机构、与评价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专家团队(含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等)及相应的场地、设施设备。(三)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四)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不以营利为最终目的,能为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五)具有完善的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质量管理措施,积极配合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管。(六)符合以下三类条件之一:1.具有连续2年以上相关评价经历,评价人数累计超过5000人次以上;2.设有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或考核鉴定点,并稳定开展职业资格评价3年以上;3.评价不足5000人次的,所评价的职业(工种)应在职业领域内具有较高知名度,与我州产业发展紧密结合、独具特色、社会广泛认可的培训评价品牌;(七)2022年已在德宏州内开展评价的评价机构,对其年度评价工作进行评估和所在州市的专项检查情况为依据,若出现报名资格审核批量违规、考试组织不严谨、大面积作弊、乱收费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不再纳入德宏州2023年度遴选范围。

四、遴选方法及程序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在2023年8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pdf电子版)到联系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提交材料如下(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1.《德宏州技能人才评价机构遴选申报表》(见附件2);2.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3.业务经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书;4.具备评价资质的职业(工种)和等级(技能人才评价网公示相关页面截图);5.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方案:单位基本情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机构及工作人员配备情况、认定职业(工种)及等级情况、认定方式与流程、制度建设及质量管控措施(包括督导工作流程和要求)等内容;6.考评人员、命题人员、内部质量督导员、专家团队等名单及技能水平证明材料;7.历史培训评价经历及规模相关证明材料;8.设施设备等资产有效证明文件(包括2022年度经外部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者财务报表等);9.考务制度、题库管理制度、财务等制度文件;10.信用报告或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11.其他相关佐证材料。(二)组织评审。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专家根据《德宏州技能人才评价机构评审评分细则》(见附件5)对提交材料进行评审,评审总分为100分,低于80分的不得入围。(三)公告公示。入围评价机构将在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四)发文明确。公示期结束后,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发文明确公示无异议的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名单,相关机构可按照认定属地人社部门的要求开展补贴性职业培训技能人才评价活动,并自觉接受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管理。

五、相关事项

(一)结合德宏州2023年度职业培训计划,公开遴选技能人才评价机构30家。若报名机构不足30家,评审得分80分以上的所有机构全部入围。

(二)在德宏州辖区内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前,需及时在云南省技能人才评价服务平台内建立德宏站点,并提前向属地人社部门备案后,在评价服务平台内按规定申报技能等级认定计划。

(三)在开展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中,若出现违纪违规或不服从各级人社部门管理、不配合监督等行为,由相应人社部门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在德宏州辖区内开展补贴性职业培训技能人才评价工作资格,情况特别严重的,将3年内不得参与德宏州评价机构的公开遴选,并将相关情况书面上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建议取消其技能人才评价资格。

(四)根据德宏州职业培训需要和社会发展需要,还需增加认定的职业(工种),经领导小组确认后,另行明确。

(五)本次遴选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联系电话:0692-2213725

电子邮箱:dhzjnzb@126.com

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31日


 [附件: 评价机构遴选附件] 

文章来源:德宏政务微信公众号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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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