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委、人民政府,州委和州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院校,中央、省属驻德宏各单位:
根据州委办、州政府办《关于印发德宏州督查员工作制度的通知》(德办发〔2014〕26号)要求,为发挥督查利剑作用,确保州委州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决定从州直单位中聘请13名同志担任州委州政府督查员,聘期为两年。现将督查员名单通知如下:
沈澎州政府办保留正处级干部
思伟州商务局保留正处级干部
杨洪钦州质监局调研员
李兴强州残联调研员
赵家德州环保局保留副处级干部
杨恩杰州粮食局副调研员
雷勒定州人社局副调研员
金楚州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
穆勒准州农业局保留副处级干部
张益周州移民局保留副处级干部
毛从祥州水利局副调研员
杨保国州总工会副调研员
李楠青州工商联副调研员
州委州政府督查员经州委督查领导小组授权开展督查工作,在授权开展工作期间,享有《德宏州督查员工作制度》规定的相关职权,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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