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过“紧日子”要求,州机关事务管理局日前出台《德宏州州级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试行)》),开启了全州机关购买后勤服务规范管理工作。
《管理办法(试行)》对州级机关购买后勤服务的适用范围、遵循原则、购买内容、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费用管理、购买程序、监督检查等9个方面作了规范,明确了物业服务、办公家具维修服务、安全保卫服务、餐饮服务、传达收发服务、会议服务、文印服务等16项后勤服务事项及其定额标准,通过划定范围和价格,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机关后勤社会化服务管理,切实提升州级机关后勤服务保障标准化、专业化和均衡化水平。
州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人介绍,《管理办法(试行)》的出台,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重要举措,也是积极探索德宏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机关后勤服务的需要,更是培育和发展机关后勤服务市场,建立与德宏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机关后勤服务保障机制,提高服务保障标准化、专业化和均衡化水平的有效途径。
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按照《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机关后勤服务特点和实际需求,通过进一步完善机关后勤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运行机制,全力实现物业服务标准化工作,打造服务效率高、运行成本低的新型机关后勤服务供给体系。
文章来源:德宏政务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