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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第五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的公告

2021/08/03 1.1w 阅读 147 点赞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云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精神,持续推进德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德宏州文化和旅游局开展了第五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申报和评审工作。经各县市、单位推荐申报,专家评审,提出第五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30项。

现将第五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项目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天,从2021年8月4日至2021年8月23日结束。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州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传真、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问题的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联系单位:州文化和旅游局非物质文化遗产科

联系电话:0692-2133524

传真:0692-2133524

邮箱:965856560@qq.com

通讯地址:芒市机场大道芒市机场斜对面

邮政编码:678400

特此公告。

2021年8月4日


 [附件: 第五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文章来源: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