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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转发《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的通知》

2020/02/03 1.4w 阅读 155 点赞

各县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州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现将《转发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的通知》(云应疫明电发〔2020〕21号)转发你们,请高度重视,指导宾馆、商场、影院、游泳馆、博物馆、候车(机)室、办公楼等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开展预防性卫生防护措施,严防疫情蔓延和扩散,按通知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措施。

  [附件: 转发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的通知] 

德宏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


文章来源:德宏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