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德宏州委 德宏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7〕27号)文件精神,结合州委、州人民政府换届工作实际,决定开展州委、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换届工作。经相关单位和律师事务所推荐并通过德宏州司法局党委会研究,现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日。自2022年5月28日至2022年6月3日。公示期内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和信函等形式向德宏州司法局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信函以寄出日期邮戳为准。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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