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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任州委州政府法律顾问及顾问助理的通知

2022/07/11 2.2k 阅读 493 点赞

各县、市委和人民政府,州委和州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院校,州属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7〕27号)要求,经州委、州政府同意,决定聘任下列人员为州委州政府法律顾问及法律顾问助理。

一、法律顾问(17名)

吕泽霆

德宏州司法局局长

王  猛

德宏州司法局副局长、公职律师

卓君佳

德宏州人大法制和监察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昌省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宣传部长

杨晓梅

云南泰恒律师事务所律师、德宏州律师协会会长

张发佳

云南泰恒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  癸

云南君坤律师事务所主任

杨成纲

云南良益律师事务所主任

杨顺平

云南太隆律师事务所主任

杨  伟

云南立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胡  疆

云南泰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李嘉军

云南和序律师事务所律师

俞长福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番永川

云南君坤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常权

云南泰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许永召

云南春晖律师事务所律师

罗少君

云南和序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法律顾问助理(4名)

李砚川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余凤英

云南春晖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鹏仁

云南君坤律师事务所律师

尹升远

云南泰恒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上述人员聘期3年,从2022年7月8日起至2025年7月8日止。

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章来源:德宏政务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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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